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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上午,碧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会,邀请了法律援助律师、铜仁市民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代表参加。
本次涉案人员小明(化名)是一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小明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本着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承办检察官对小明作出考察期为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帮教机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三方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三方共同携手开展对小明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监督考察工作。会后检察官联合铜仁市民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小明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亲职教育,并对家庭教育、履行帮教期间监督义务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会结束后,小明感激地说道。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的孩子一个宝贵的机会。我今后也会多多与孩子交流,履行监护职责。”小明的父亲动容地说道。
惩罚是手段,教育是方式,挽救才是目的。通过附条件不起诉促进未成年人吸取教训、真心悔过,也让家长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更进一步体现了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抛弃、不放弃”的坚定决心。希望全社会都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也希望未成年人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健康快乐地成长。
通讯员 雷金灵
编辑 白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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