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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记者从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培育多元演艺生态,1月31日起,该局启动大连市演艺新空间征集申报和评定工作。“演艺新空间”是指以演艺为主营业务的新型演出场所。不论是园区街区、商业综合体、文化艺术场馆,只要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能在固定时间开展常态化演出,就能申报成为“演艺新空间”。申报成为“演艺新空间”要符合以下要求:
1.应以常态化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演艺和文旅演出为主,有固定演出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观众座席不少于50座,每年开展演出不少于50场。
2.应在大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依法从事各项经营活动,能够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督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
3.进行的营业性演出项目应具有融合性、创新性、示范性等特点,既要实现商业效益,更要体现社会公益追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成为“演艺新空间”后,将被纳入首批大连市演艺新空间名单,面向全市公布并给予命名授牌;从品牌打造、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文旅活动;对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演艺新空间,给予扶持。
申请成为“演艺新空间”需按要求填报《大连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2023年3月1日前将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至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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